科發黨字[2006]69號
院屬各單位:
根據中央紀委的要求和我院的實際情況,為了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審計工作,建立覆蓋全院的紀檢監察審計工作網絡,完善有效的監督體系,為我院知識創新工程的順利進行提供有力保證,現就加強我院紀檢監察審計工作隊伍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加強紀檢監察審計工作隊伍建設的重要性
當前我院已進入創新三期,實現創新跨越、持續發展的任務十分繁重。創新基地建設全面展開,科研和基建經費迅速增長,新建研究機構和單元也有所增加,一批年輕的同志走上領導崗位,這些都對我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設一支政治堅強、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公正清廉的高素質的紀檢監察審計干部隊伍,形成覆蓋全院的紀檢監察審計工作網絡,對于我院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保證我院知識創新三期的順利進行至關重要。各級黨政領導同志要從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紀檢監察審計工作隊伍建設的重要性,不斷提高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認識,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我院的紀檢監察審計工作隊伍建設好。
二、加強和完善分院和研究所紀檢監察審計機構建設
(一)分院紀檢組設置及人員配備
分院設立紀檢組。紀檢組組長由分院黨組書記、副書記或黨組成員兼任;紀檢組副組長由分院的一名正處長級干部擔任,專職或主要從事紀檢監察審計工作;紀檢組成員由分院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及分院系統各研究所負責紀檢監察審計的同志組成。
(二)研究所紀委設置及人員配備
研究所設立紀委,由研究所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選舉產生。紀委書記一般由黨委副書記或所(局)級黨委委員兼任,紀委副書記由一名正處長級干部擔任。每個研究所至少配備一名創新崗位人員專職從事黨務和紀檢監察工作。
(三)紀檢組組長和紀委書記工作回避制度
擔任紀檢組組長和紀委書記的同志,在所在單位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基建、采購等管理工作,現已分管的應予調整。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紀檢監察審計干部的能力建設
(一)分院紀檢組和研究所紀委對紀檢監察審計工作要切實負起責任,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 探索有效的工作機制,定期召開會議,認真分析研究本地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院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和本級黨組(黨委)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在推進本地區和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發揮應有作用。
(二)各分院紀檢組和各單位紀委要努力建設學習型組織,加強能力建設。要加大干部培訓的力度,不斷提高紀檢組、紀委有效監督的能力,全面提高紀檢監察審計干部的素質。每年要保證紀檢監察審計干部不少于兩周的培訓,新上崗的紀檢監察審計干部必須在上崗當年安排參加中央紀委紀檢監察業務培訓或院紀檢監察審計業務培訓。
(三)院黨組將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派出巡視組,了解檢查分院和研究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潔自律情況。檢查指導分院紀檢組和研究所紀委在本系統和本單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
上述意見院投資企業(公司)參照執行。
中科院黨組
200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