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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科學院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
      來源:監審局時間:2013-09-08字體大小 [ ]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以下簡稱《工作規劃》),深入推進我院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工作規劃》的部署和要求,緊密結合我院實際,突出科研單位特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抓好工作作風和學風建設,強化反腐倡廉重點領域預防監督,加大案件查辦和懲治腐敗力度,積極構建院、分院、研究所有效聯動,紀檢、監察、審計、巡視有機結合的體制機制,不斷提升我院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為“率先行動”計劃、“創新2020”順利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經過不懈努力,至2017年,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四風”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工作作風和學風明顯好轉;懲治和預防腐敗取得明顯成效,廉潔從業風險防控全面覆蓋,重點領域監督有效管用,腐敗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意識顯著增強,適應現代科技創新活動規律、具有中科院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進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設取得新進展和新成效。 

        二、持之以恒抓好作風與學風建設 

        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院黨組12項要求,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堅持不懈、持之以恒,大力弘揚我院優良傳統和院風,扎實推進工作作風和學風建設。 

        (一)一以貫之從嚴抓黨風 

        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是反腐敗的治本之策。各級黨組織要始終把管黨治黨作為主要職責和根本任務,落實抓黨風建設的工作責任,堅持對黨員干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以優良的黨風帶作風促學風。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講黨性、講原則,帶頭清正廉潔,保持共產黨人政治本色。責任單位:各級黨組織。 

      (二)堅持不懈改進工作作風

        將加強作風建設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章立制、整改落實結合起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院黨組12項要求,反對“四風”。 

        堅持民主辦院、開放興院,健全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健全和完善群眾意見建議處理工作長效機制。責任單位: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 

        院有關部門依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及相關配套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辦法,督促院屬單位制定實施細則。落實首問負責制、機關工作人員“十做到”和“十不準”,推進服務型機關建設。責任單位:院機關黨委、院機關各部門。 

        院屬各單位結合管理工作和科技創新活動實際,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院黨組12項要求,制定要求具體、標準明確、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重點規范會議、差旅、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勞務費和評審費發放等。責任單位:院屬各單位。 

        加強監督檢查。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每年開展自查,各分院、國科控股每年對本系統單位進行檢查,辦公廳會同監審局每年開展專項檢查和抽查,并逐級報告監督檢查情況。將作風建設監督檢查作為反腐倡廉量化評價和巡視工作的重要內容。嚴肅查處作風方面的違紀違規行為,對查結的違紀違規問題采取適當形式分級進行通報或曝光。責任單位:辦公廳、監審局、院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院屬各單位。 

      (三)加強科研道德和學風建設

        將科研道德和學風建設納入本科生和研究生必修課程,納入科研人員職業培訓體系,利用入學、入所、在職和上崗培訓等時機,每年組織開展培訓教育。加強院士科研道德建設,發揮院士的典型引導作用。健全完善科研活動的基本規范,包括科研項目申請立項、研究數據獲取管理、論著撰寫成果發表與獎項申報、同行評議和學術交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恪守科技倫理,承擔社會責任。加強科研道德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各級科研道德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的作用,強化對科研活動和科研管理主要環節的監督。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完善處理規定和程序,嚴肅查處剽竊、篡改、偽造等嚴重科研不端行為。責任單位:監審局、學部工作局、前沿局、重大任務局、科發局、規劃局、院屬各單位。 

        三、扎實推進預防腐敗工作 

        堅持教育、制度、監督、懲處相結合,注重源頭預防,強化監督制約,努力構筑干部職工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長效機制。深入推進院(所、企)務公開、黨務公開,充分發揮黨內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構建完善監督網絡。著力抓好反腐倡廉重點領域的預防和監督。院層面突出抓好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儀器設備與材料采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院所投資控股企業“三重一大”(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科研道德與作風建設、領導干部選任與人員聘用晉級等七個重點領域。院屬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明確本單位反腐倡廉重點領域,每年選擇1-2個重點領域著力推進。 

        (一)深化廉潔從業宣傳教育 

        堅持以領導干部、科研骨干、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為主要對象,重點開展理想信念、遵紀守法、科研道德等宣傳教育,弘揚“創新科技、服務國家、造福人民”的科技價值觀,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將廉潔從業宣傳教育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統一部署、統一實施,通過專題報告、案例警示、主題展覽等多種形式,保證領導干部、科研骨干、關鍵崗位工作人員每年至少參加1次廉潔從業專題教育活動。責任單位: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 

        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結合中心組學習等每年至少安排1次廉潔從業專題學習。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年要在本單位講1次廉政黨課或作1次廉潔從業專題報告。責任單位: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 

        對新任職的領導干部、科研團隊負責人、關鍵崗位工作人員要進行崗前廉政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問題的干部職工要進行教育提醒、誡勉談話。責任單位: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 

        把廉潔從業教育作為領導干部上崗培訓和在職培訓的必修內容,列入院黨校培訓計劃,貫穿干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全過程。責任單位:人事局、院黨校。 

        將廉政文化建設與創新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法制教育等結合起來深入推進,大力弘揚我院優良傳統和院風,努力營造和維護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責任單位:院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院屬各單位。 

        (二)加強審計監督 

        深化內部審計改革。加強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屆中以管理診斷型審計為主,屆滿以任期鑒證評價型審計為主。加強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等重大科技項目的審計監督。院所直接投資控股企業積極探索紀檢、監察、審計與監事工作有機結合的模式和途徑。責任單位:監審局、條財局、院屬各單位。 

        以科研項目經費為重點,強化內部審計監督,將科研經濟業務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工作常態化,到2017年做到“雙覆蓋”:全面覆蓋科研活動涉及的所有經濟業務領域,基本覆蓋研究所主要科研團隊。院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規劃,明確目標任務、負責部門和進度安排,確保任務完成。責任單位:監審局、院屬各單位。 

        充分利用外部審計力量,開展多種形式與內容的審計監督工作。利用中介機構開展基本建設項目、科研工程造價和決算審計,對投資企業開展經營審計和績效審計等。對政府審計應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對其審計成果要充分利用,不斷改進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監審局、條財局、院屬各單位。 

        加強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完善審計結果公告、建立審計結果與整改情況的利用與通報制度。積極利用審計成果,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并從管理層面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內控機制,促進規范管理。責任單位:監審局、院屬各單位。 

        (三)加強巡視監督 

        聚焦中心任務,以領導班子、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和科研管理為重點,加強對院屬單位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情況和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改進巡視方法,采用聽取匯報、民主測評、問卷調查、個別訪談、查閱資料、現場檢查等多種方式,增強巡視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對巡視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相關問題的解決。責任單位:院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分院。 

        (四)加強風險防控,完善內控體系 

        按照院黨組部署安排,將廉潔從業風險防控與內控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等緊密結合起來,以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為目標,制定年度計劃,細化分解任務,深入推進廉潔從業風險防控,在預防腐敗、防控風險的同時,不斷促進和推動管理水平的提升。 

        1.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定風險防控年度工作重點,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間;認真查找風險點,梳理優化業務管理流程,健全風險防控措施,修訂完善相關制度,堅持成熟一個推行一個,逐步納入本單位本部門管理信息系統。院屬各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主體作用和紀監審部門的協調作用。院機關各部門2014年全面啟動廉潔從業風險防控。責任單位: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 

        院所投資控股企業要堅持圍繞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運作和主要經營管理活動等方面開展風險防控工作。責任單位:國科控股、院屬各單位。 

        2.結合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深化科研管理改革,加快現代院所制度建設,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將反腐倡廉要求融入其中,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 

        加強院制度體系建設,促進院級規章制度的協調對接,加強對重要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單位:規劃局。 

        按照中央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健全完善會議、差旅、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辦公用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規定,降低公務活動成本。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單位:辦公廳、條財局、國際合作局。 

        加強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調查研究,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加強監督檢查,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單位:條財局、規劃局、科發局、國科控股。 

        加強經濟活動內控體系建設,優化完善財務與基本建設管理。建立健全資源配置、科研經費、財務資產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基本建設項目立項、招投標、施工建設、竣工驗收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加強對科研經費管理和基建項目管理的監督檢查。將內控體系建設、科研管理信息化與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有機結合,推動院ARP系統與院屬單位內部管理信息系統的有效對接。貫徹落實《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意見》,研究制定我院實施細則。責任單位:條財局。 

        貫徹落實中央關于事業單位組織人事制度的相關規定,改進完善干部選拔任用、人員聘任晉級、收入分配、工作人員兼職等制度,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述職述廉制度等。加強對干部人事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單位:人事局。 

        按照我院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及外事活動的特點,研究制定相應的制度規范,督促院屬單位制定與國家和我院規章制度相配套的國際合作管理實施細則,嚴格控制領導干部與管理人員因公出國(境)訪問,嚴格規范科技人員國際合作與交流。加強因公出國(境)規范化管理,嚴格審批程序,完善公示制度。規范國際會議、外賓接待標準。加強監督檢查。責任單位:國際合作局。 

        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輿情監測與應對處置機制。責任單位:科學傳播局。 

        加大對實施“一三五”規劃,國家重大專項、先導科技專項和建設卓越創新中心等重大科技任務的監管力度。責任單位:前沿局、重大任務局、科發局、規劃局、條財局、人事局。 

        院屬各單位在制定本單位懲防體系實施細則中要對本單位推進廉潔從業風險防控、健全完善內控制度體系進行系統規劃,明確責任部門。院有關部門要加強督導檢查。責任單位: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 

        3.堅持動態管理。每年對廉潔從業風險防控工作開展自查評估,總結經驗,提高水平,鞏固成果,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強整改。到2017年,使風險防控領域逐步覆蓋重大決策、科研管理、基本建設、財務資產、人事教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研道德建設等主要業務領域和管理行為,建立健全廉潔從業風險防控長效機制。責任單位: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 

        四、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反對腐敗,有案必查、有腐必懲,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一)加強規范管理 

        堅持信訪案件處理情況向中央紀委駐院紀檢組、監審局請示報告制度:信訪舉報統計情況要按季度報送,發生違法違紀案件要當日報告,對干部職工進行黨政紀處理要提前報告。重視信訪舉報工作,各單位要在網站設立舉報郵箱,公布舉報電話,明確專人管理,做好群眾來信、來訪、來電和網絡舉報的處置工作。拓展案件線索來源,建立健全紀檢、監察、審計、巡視發現線索共享和查處機制。按照“擬立案、初核、暫存、留存、了結”五類方式處置信訪舉報線索,進一步規范信訪核查管理,建立數據庫,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努力做到情況明、數字準。責任單位:監審局、院屬各單位。 

        (二)加大懲處力度 

        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辦力度,把查處違法違紀行為放在重要位置。重點查處貪污挪用、收受賄賂、轉移私分、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案件。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院、所相關要求的違紀違規行為。嚴肅查處違規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會員卡、商業預付卡等行為。責任單位:監審局、院屬各單位。 

        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對干部職工身上的問題要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對反映的問題線索,及時采取約談、函詢等方式向本人和組織核實,加強誡勉談話工作。責任單位:監審局、院屬各單位。 

        嚴格辦案程序,嚴明辦案紀律,提高辦案質量。各分院要建立健全聯合辦案機制。查辦案件以上級紀委(紀檢組)領導為主,按照管理權限分級進行,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領導班子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紀檢組)報告。責任單位:監審局、院屬各單位。 

        (三)嚴肅責任追究 

        堅持“一案雙查”,發生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和腐敗案件,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倒查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不力,以致職責范圍內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得不到有效治理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或在違法違紀問題查結后不依法依紀進行處理的,要按照職責分工嚴肅追究領導班子及分管領導的責任。對疏于監督管理、致使分管工作或者直接管轄的下屬發生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對發現的嚴重違法違紀線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或紀監審部門的責任。對查結的違法違紀問題要分級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責任單位:監審局、人事局、院屬各單位。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院屬各單位和院機關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要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納入任期目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每年向上級報告反腐倡廉工作情況。 

        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院屬各單位法定代表人、院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本部門反腐倡廉建設第一責任人,院屬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在黨風黨建工作中承擔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分工承擔職責范圍內反腐倡廉的領導責任,職能部門負責人對業務范圍內的反腐倡廉承擔管理和監督責任,科研團隊負責人對所負責的科研活動中的反腐倡廉承擔管理和監督責任。所局級領導干部要在本部門本單位年度工作會議或職工代表大會上述職述廉。 

        院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懲防體系建設實施細則,細化分解工作任務,明確重點領域、工作目標、主要舉措、責任部門、完成時間。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的重要抓手,及時組織與下屬單位、內設機構、研究單元、投資控股企業負責人簽訂個性化的黨風廉政、反腐倡廉或廉潔從業責任書,將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具體任務納入其中,明確個性化的責任要求。 

      (二)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懲防體系建設

        各級紀監審部門要切實起承擔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監督責任,履行協助領導班子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職責,加強對同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各級紀監審部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把不該牽頭或參與的協調工作交還給主要責任部門,集中精力抓好反腐倡廉主業。 

        強化上級紀監審部門對下級相應部門的領導。上級紀監審部門要加強對所屬單位相應部門業務工作的指導和溝通。要加強院屬單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選任工作,在提名和考察環節注意聽取上級紀監審部門意見。 

        加強紀監審機構自身建設。嚴格落實院黨組《關于印發<中國科學院分院紀檢監察審計工作暫行辦法>、<中國科學院研究所紀檢監察審計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科發黨字〔201110號)要求,切實加強院屬單位紀監審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積極組織紀監審干部參加有關教育培訓,結合實際開展反腐倡廉調查研究,努力推進紀檢監察審計工作改革創新。 

      (三)加強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和責任追究

        院屬各單位要建立工作備案制度,每年對懲防體系建設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開展自查。各分院、國科控股每年要對本系統單位懲防體系建設推進情況進行檢查。院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對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落實本實施辦法情況的監督檢查,總結評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務落實。要把貫徹落實懲防體系建設情況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內容。 

        各責任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建立健全情況通報、溝通協作等機制,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證工作任務的完成。各級紀監審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任務落實。要強化責任追究,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力,懲防體系工作任務落實不到位并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按照《中國科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