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費知識問答(廣州分院董鸝)
一、問:勞務費具體包括哪些?
答:包括專家咨詢費、講課費及一般勞務費。
專家咨詢費是指科研項目(課題)承擔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在項目(課題)實施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
講課費是指培訓中發生的授課老師講課費。
一般勞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支付給參與項目工作的研究生、客座人員、博士后、訪問學者、項目聘用人員及科研輔助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和社會保險費補助(包括住房公積金)。
制度依據:
《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專家咨詢費管理辦法》(財科教〔2017〕128號) 第二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6〕540號)第八條
《中國科學院院級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科發條財字〔2016〕169 號) 第六條
二、 勞務費發放標準是什么?
專家咨詢費: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專家咨詢費標準為1500-2400元/人天(稅后);其他專業人員的專家咨詢費標準為900-1500元/人天(稅后)。院士、全國知名專家,可按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專家咨詢費標準上浮50%執行。
不同形式組織的專家咨詢活動適用專家咨詢費標準如下:
會期 組織形式 |
半天 |
不超過兩天(含兩天) |
超過兩天 |
會議(通過召開專家參加的會議,征詢專家的意見和建議) |
按照上述標準的60%執行 |
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
第一天、第二天: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第三天及以后:按照上述標準的50%執行。 |
現場訪談或者勘察(通過組織現場談話,或者查看實地、實物、原始業務資料等方式征詢專家的意見和建議) |
按照上述以會議形式組織的專家咨詢費相關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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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通過信函、郵件等方式征詢專家的意見和建議) |
按次計算,每次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所規定標準的20-50%執行。 |
講課費: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最高不超過500元/學時,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最高不超過1000元/學時,院士、全國知名專家一般不超過1500元/學時。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其他人員講課費參照上述標準執行。同時為多班次一并授課的,不重復計算講課費。
一般勞務費: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勞務費預算應據實編制,不設比例限制。
制度依據:
《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專家咨詢費管理辦法》(財科教〔2017〕128號) 第八、九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6]540號)第八條
《中國科學院院級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科發條財字〔2016〕169 號) 第六條
三、發放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課題)研究及其管理的相關人員。
2.專家咨詢費的發放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單位發放專家咨詢費原則上采用銀行轉賬方式。
4.單位應當建立專家咨詢費的支付審核機制,負責核實專家咨詢行為及專家咨詢費發放的真實性、合規性,并及時向代理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對專家信息不真實、存在虛假咨詢行為,以及其他違反本辦法或單位有關規定的,單位應當拒絕辦理支付手續。
5.專家咨詢費的開支標準原則上按照國家科技經費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院士和正高級職稱專家,咨詢費可由單位自行制定標準并經所務會或類似機構審定。
6.勞務費是支付給課題組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的勞務性費用和社會保險費用。
7.不得通過編造虛假勞務合同、虛構人員名單等方式虛報冒領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
制度依據:
《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專家咨詢費管理辦法》(財科教〔2017〕128號) 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條
《中國科學院院級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科發條財字〔2016〕169 號) 第六、二十條